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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刚编的故事:强奸对女性的伤害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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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39

  1. #1

    沉默的大多数,才是最可恨,最可怜的。

    admin5年前 (2019-10-03)回复
  2. #2

    逼呼、与网友分享你刚编的故事。PS:不可能有人拿自己不光彩的事到处说。

    迪奴5年前 (2019-10-03)回复
    • 受害事件对于受害者没有光不光彩的说法。

      111111111115年前 (2019-10-04)回复
    • 如果我被小偷偷了手机,被人辱骂殴打,或者被持刀抢劫,请问算不算不光彩,可不可以和别说,可不可以大声谴责加害者?为什么同样都是受害者,被QJ的受害人就要被污名化?

      freak5年前 (2019-10-04)回复
    • 还PS,自己脑子有屎,不能证明别人脑子有屎

      层主煞笔5年前 (2019-10-04)回复
    • 网上又没人认识,说说肿么了

      iccgo5年前 (2019-10-04)回复
    • 匿名不就好了,你没用过zhihu吧?

      TTq5年前 (2019-10-04)回复
  3. #3

    没人敢评论里说明什么

    jerry哥5年前 (2019-10-03)回复
  4. #4

    我在想,如果第一个故事中的女主要是最后收了钱并且还谅解了嫌疑人,那这不就叫卖淫了吗

    你是GG还是MM5年前 (2019-10-03)回复
    • 收钱和不收钱都是女主的ziyou,只希望对她的伤害降到最低。

      fulibus5年前 (2019-10-04)回复
  5. #5

    女性不是弱势群体,弱势群体是那种,懦弱到不相信法律可以用来保护自己。

    daodao75年前 (2019-10-03)回复
    • 女性这个集合肯定不全是弱势群体啊,有些人歪曲理解,把女性整个集合划分到弱势群体集合里面,最恐怖的是教科书上就这么写着。

      逼乎刚下飞机5年前 (2019-10-04)回复
  6. #6

    我去,原来还有的可以这么玩的啊

    呵呵哈哈哈5年前 (2019-10-03)回复
  7. #7

    刑事谅解书这种东西就不应该出现在刑法里这东西就是给有钱人有权人作恶的依仗,对于受害人就应该给予强制性的经济赔偿

    收音机5年前 (2019-10-04)回复
    • 控辩交易与刑事和解,都源于美帝等等先进制度国家,我国的刑事谅解也是学习美帝。美帝也有”权贵”,例如.权贵2代犯事,控辩交易让ta认罪,刑事和解可以让权贵1代迅速赔偿。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弥补受害人的。。。(权贵1代不赔,故意与受害人打”马拉松诉讼程序”,可能会加重受害人的创伤。)【你上面说的,纵容了权贵,美帝同样有和你一样的反对观点】【美帝等国有”受害人 国家补偿”制度】,我国正在不断完善中,毕竟1979年才颁布了《刑法》和《刑诉讼法》,79前靠什么审理?无法回答……

      完善5年前 (2019-10-04)回复
    • 公诉人员挺烦这个。好不容易审查完个案子,庭审刚开始就被通知被告与被害人之间签刑事谅解书了。然后呢量刑建议书要重写,又要花半天去思考怎样量刑才合适,然后又层层审批,然而刑诉程序要求不能拖时间,所以有时甚至会暂放下别的案子去赶这码。
      事实上,刑事谅解书的存在是有必要的,对穷人家而言,一人坐牢就意味着家里就少一个劳动力。实例中,有钱人请牛逼律师,黑的都能辩成白的那种,刑事谅解书的重要性就没那么高了。相反,没钱请律师又不愿意申请法援的,刑事谅解书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

      偷能量高手5年前 (2019-10-06)回复
  8. #8

    然后就跟那个凌晨1点不睡觉的男生一起睡了?

    蛋蛋5年前 (2019-10-04)回复
  9. #9

    别说强奸了,你老婆如果不想和你啪啪你都没办法,没有baoli的不能算强奸。

    13255年前 (2019-10-04)回复
  10. #10

    头一次知道QJ人还在小旅馆,我猜测不是编的故事就是背后有故事(我就见过情人啪啪完后,女方老公回来发现光着身子,后来说被QJ了,由于男方没有证据说啥情人关系,所以被判刑,所以那些玩toupai的还是有些故事的。),再说了QJ属于刑事责任,并不会因为谁不罪责不判刑的。比如盗窃一般说的3到10年意思是说比如偷盗者吧所有盗取的东西还上,那就是3年的可能性会很大,如果还那就是大满贯10年 (具体刑法多少年不记得了我只是举得例子)

    旁观者5年前 (2019-10-04)回复
  11. #11

    不喜欢就别喝他扯上关系 真的

    abc5年前 (2019-10-04)回复
  12. #12

    知乎,分享被QJ的故事???

    23335年前 (2019-10-04)回复
  13. #13

    我执业10年,杀人抢劫贩毒都做过但从来没做过强奸的案子,甚至听都很少听到,我国近十年强奸案数量直线下降,并且两极分化明显。这个数量低到什么程度呢?举个例子,很多女性晚上不敢一个人打滴滴怕被强奸,其实被强奸的概率远低于出事故被撞死的概率,因为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案子远多于强奸案。所以搞笑的是,这些强奸案的受害人全TM跑到知乎了?并且就第一个案子,在实务上很难定强奸。实体法的规定是“违背妇女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但实务上是讲证据的,如何认定“违背意愿”?像第一个案子在宾馆内男女朋友发生性关系,女方报警强奸,除非女方有严重外伤或者法检出被下药,否则不可能认定强奸。并且最关键的是,那个37天太搞笑了。百度了个最长拘留时间就用上了,殊不知只有流窜、多次、结伙的才能37天,否则最多14天。14天不批捕就要放,这个37天真的就完全是编故事了。

    J5年前 (2019-10-04)回复
    • 我们需要更多的专业人士

      无敌小钢炮5年前 (2019-10-04)回复
    • 作者是TW或HK的不行吗?TW也是中国人嘛!

      路人甲5年前 (2019-10-05)回复
    • 执业10年的老人能不能不要逛福吧?1.那个问题只有2000楼左右,不少都是科普回答,别扣帽子:”受害人全跑到知乎了。(执业10年,就这调查和取证的TM的心态?)”。以任何自然年的案数量,例如2018年,也足够超过2000了。2.拿个交通肇事的”家常便饭式的频发”,来和”侵犯他人的案件”作对比:”显得其他案件数量少,不是恶意就是蠢!”,QJ案的隐案率太高了!!没报过,或你没dail过,不代表QJ很少!。(人口比例失衡,是多发的重要因素,而不是取决于女生”晚上不打的滴滴”。)3.那答主是有可能编了别人的故事,不过ta也是说”不到37天”,(能知道37这个概念的,会知道相应条件的!不会”殊不知”)

      博士5年前 (2019-10-05)回复
      • 以前大部分受害女性就算被QJ是不敢言,不敢报警。 不知道近代或者现在女性是怎样。所以不能以没接到QJ案就一言定夺QJ少

        1235年前 (2019-10-06)回复
        • 同意!看过公大的调查,未成年人受性害的报案率是1:7。1个人背后是6个没报过的,成年女人或女生羞于说或不敢说。许多地方的人的观念:把”被QJ的女人,等同于,被污染的垃圾或行为不检点的鸡”

          谈性色变5年前 (2019-10-09)回复
      • 哎呦?遇到一个被强奸过的?不好意思啊,触到您敏感的神经了?话都看不懂没事,话都说不清楚就别瞎BB了,看着头疼。博士?抬杠专业的?工地上的抬完了就上网上来抬?自己去看看《中国犯罪形势分析与预测(2018—2019)》,别屁都不懂就来杠,当个精英杠精好吗?你说隐案率高,那你拿出数据啊,如果真像你说的高到成为现象的话,那恭喜你,你找到了一个研究空白,未来3年你将承包中国法学核心期刊刑法分类的各种头版头条,因为我搜遍知网都找不到强奸隐案率的高系数文章。别拿着脑补出来的东西当真理,别拿着地摊文学当圣经。非从业者请对从业者有足够的专业尊重,别拿着民科怼官科。最后,那个37天都能洗我是没想到的,最多14天,你能说不到37天?难道不应该说不到14天?这难道还不明显是百度的然后瞎JB套用?你的脑子呢?

        J5年前 (2019-10-08)回复
        • 满嘴脏话,像个10岁孩子,而不是执业10年。你为何自己不列出10年的每一年鉴数据?

          5年前 (2019-10-09)回复
        • 你让楼上的”杠精”查《分析与预测2018-2019》,不如,你自己列出这10年的每一年的数量,来证明:这10年的受害者很少,如你说的:全TM的跑到知乎。你恼怒的发言太幼稚了。

          5年前 (2019-10-09)回复
          • 还是那句话,谁给你的勇气拿着小学没毕业的知识水平来质疑我的专业?我学法7年从业10年不如你们这些外行懂?为什么不列出数据?第一这篇文章需要购买我没有义务也不能免费给你们提供;第二我本以为自己查出来的数据难道不是最放心的吗?我要是瞎编一个数据呢?谁知道有些人要饭要习惯了不会自己吃饭了。去知网,申请个账号,然后单篇购买,想必你这辈子也就看这一篇论文了。最后,我一个脏字没有到你这就是满嘴脏话了,不知道是你阈值太低还是我阈值太高?老子好心好意免费给你们科普一下强奸案的实际情况,你们一个个都和我强奸了你们全家一样高潮,我真不知道哪里触动到你们敏感的神经了?要不这样,你来北京我亲自带着你去找京都所田主任给你答疑解惑?我给你当介绍人你至少约得上,自备1万咨询费。还有,你们俩很好的给我上了一课,网络就是个用来1喷9发泄情绪的地方,和网友讲道理科普知识就是自讨苦吃,因为在巨大的文化差距和社会层次差距下,缺乏眼界和辨别能力的他们已经被低层次的信息洗脑了,吃了一辈子屎吃习惯了别人告诉他屎是臭不能吃他们就觉得自己被侵犯了被侮辱了。你们是不是还觉得登月是美国造假,中医非常牛逼,霍金没死只是被绑架,隔夜水不能喝致癌,酒却可以小酌怡情?真特么笑死我了。。。。。

            J5年前 (2019-10-10)
        • 超期羁押37天或更长,还不赔。这些事,都没法展开讨论!

          谈性色变5年前 (2019-10-09)回复
          • 37天在刑诉上确实是个比较专业的数字,一般人是不会说出37这么精确的数字,确实像楼主说的流多结才会到37天。这篇知乎文章不敢确定真假,但至少这个数字值得大家怀疑他的真实性。

            蓝猫5年前 (2019-10-17)
  14. #14

    逼户用户都是故事大王

    1115年前 (2019-10-04)回复
  15. #15

    知乎不怎么用了,太油腻了,跟ted演讲一样

    莫名5年前 (2019-10-04)回复
  16. #16

    13楼说的对

    13楼说的对5年前 (2019-10-05)回复
  17. #17

    被强奸没有什么光不光彩的,支持法律解决

    看看5年前 (2019-10-07)回复
  18. #18

    从业也有两年了,现在这个年代单纯的见色起意,然后qj我真的没有看见过,80%都是“价钱”没谈好,其中不乏富裕的家庭,留学生等,被抓了不说毁了多少吧,起码政治和他无关了。剩下的基本都是猥亵幼这些了,这些受害人往往不敢报警,更不可能上知乎绘声绘色得演说。太假了

    5年前 (2019-10-08)回复
  19. #19

    自己抠鼻孔和被别人抠鼻孔还是不同的

    hugo5年前 (2019-10-1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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